五行琳属什么关系?
首先,要区分开五行和五行的生克关系。 五指五行,是指金、木、水、火、土,这是用来表示事物的属性的,比如,一个人姓“张”,姓的偏旁是“弓”,所以这个人属于“木”;一个人名字里有个“军”字,那么这个人属于“火”。 所以,五行只是五种不同的属性而已。 相生相克的关系,指的是事物之间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一种规律。这种规律来源于自然界,如自然界中,大树会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这叫做相生——水木相生;而动物通过呼吸作用消耗氧气,产生二氧化碳,这叫做相克。
五行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四类:相生、相克、比合(比和)、刑伤。 相生就是相互生发、相互促进的意思。在五行之中,有相生关系的就有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也就是木火土金水的顺序循环。 相克的含义跟相生差不多,只不过方向相反,是物质之间的消长和克制的变化,是在一定条件下方可发生的作用,具有对抗性。 比方说:金克木,那么在一定条件下,金能够克制住树木的生长,这就是金克木;但是,如果金太弱或者木太强,这个克制的作用就不明显了。
比合,又称为“比和”,就是说这两个五行之间的关系就像打靶子,靶心代表五行本身,周围的射线代表的是五行之气,两个五行之气相当,则形成比合。 例如:庚金和酉金,因为庚金的周围有四个地支,因此就组成了庚金和酉金之间的比合。 有比合就有相合的关系,相合是有感情的,好比两个人谈恋爱一样,你情我愿才能走到一起。如果一方愿意,另一方却毫无反应,那么这段姻缘也就无从谈起了。所以说,相合是有情之生。 刑伤,就是指五行之间自相伤害、自相刑克的性质。有刑就有伤,伤是残害的意思,一般是某种程度上的伤害。 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这是一种自然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关系不但适用于五行,同样也适用于其它各类事物及现象。
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它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同大自然做斗争中总结出来的宇宙理论。
五行学说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极其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如木、火、金、水四字,分别出现于商代甲骨文、金文中;“土”字出现于西周文字中。而将木、火、土、金、水五字结合在一起,则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在《尚书·洪范》中即有记载。至于把这五种物质形态抽象为具有哲学意义的五行,并认为人和事物存在着的“五方”、“五音”、“五色”、“五味”、“五位”等等都是由木、火、土、金、水构成的,则是从战国末到秦汉间这一段历史时期逐渐形成的。
五行学说创始的具体时间,虽还不可能准确断定,但它形成的大致历史年代是不可否认的。在此之后,人们便把客观世界划分为五种不同的属性,寄寓在五材之中,并以此构成描述宇宙空间结构的“五方”理论。即,东南西北中五个空间位置分别由木、火、金、水、土五行所“主”、“临”和“代表”。在“五方”理论指导下,古人又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按其属性,分别归属于五行之中。这种分类法,不仅把自然界的万物纳入了五行的规范之中,而且将体貌、情志、脏腑、经络、音律、颜色、变化、情志等概括在内,形成了有关自然、人体、社会的系统学说。
五行的属性是根据事物的特性所作的归纳,并主要从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特性来概括事物的属性。木的特性就是“可曲可直,可贾可泄”;火的特性就是“炎上”;土的特性就是“稼穑”;金的特性就是“从革”;水的特性就是“润下”的特性。这种特性概括和分类方法,是按着推类、演绎完成的,它有着一定的模糊性和伸缩性。因此,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将同一类属性的事物归纳于某一行之中。这种分类方法虽有牵强附会之嫌,但却有着一定的哲理性。
所谓木、火、土、金、水,只是作为借象,是一种符号。古人运用取类比象的方法,以木、火、土、金、水五种自然之物的特性来归纳、概括、阐释和说明人体的各种生理机能、病理变化及其相互关系,以及人体与自然界各种环境因素之间的整体协调关系。中医学中以五行说明人体五脏之间、脏腑与形体官窍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天人合一”的整体关系,使中医学理论系统化,成为具有独特风格的理论体系。
五行的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这就是相生和相克。所谓相生,就是促进、助长和资生的意思。所谓相克,就是约束、抑制和克服的意思。五行的相生顺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方向是按着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循环运行。五行的相克顺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相克方向也是按着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但是环绕土行运行。五行的相生相克的规律,构成了五行之间有序的运动变化,这种有序运动变化的规律维持着五行之间动态的平衡,如果从时间的角度去考察,这种平衡是相对的。这就是五行运动变化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