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如何称呼警察?
我来说个冷知识吧,其实在香港称呼警察为“警员”是不正确的,正确叫法应该是“警员” 。不过你喊他“警官(哥)”也没人拦着你的啦~ 为什么是警员不是警員呢?这里面有一个有意思的故事。
故事还要从粤语中「警」字的来源说起—— 粤语里的「警」字,正音其实是「gaa2」,和普通话的「警」字不同,它来源于古代的「警」字。这个字在唐朝时候写作「撃」,用做动词的时候读音类似今天 的「jaap6」;而作名词的时候读音类似今天的「gah7」.
但是到了元朝之后,这个字被借用来表示「jeng1」,读作「je5」。而这个「jeng1」正是今天「警员」中的「警」来源。(详情可参见《现代汉语字典》) 所以严格来讲,用「警」字作为「警员」一词的简称是不准确的(虽然至今官方和大众都是这样叫),应该称为「警员」才是。但香港人和广东人一般都习惯把「警员」称为「警」,如「捕警」「爆警」等.... 那他们怎么分辨“警”字是作为动词还是名词呢?其实很简单,在「警」后面加一个字即可。如果「警」后面跟的是「士」、「兵」或其他字的,那就是名词;若后缀是「长」、「官」或「员」的,就是动词。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我去报警!→我去警(兵)站报警! 这个警(兵)站真挤呀~ →这个警(士)察真帅呀~ 刚才有辆豪车经过了现场附近→刚才有一辆警(长)车经过这里。 看到没?加个字就区分了。
除了「警员」外,其他叫法都不标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