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交税多少?
我整理了部分明星过往的涉税案例,以供参考! 案例一:演艺界“铁公鸡”邓伦偷逃税款被罚1.06亿元 2021年4月,据国家税务总局通报,演艺人员邓伦涉嫌偷税被立案调查。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3178.3万元,少缴税款459.1万元; 案例二:“阴阳合同”天价片酬郑爽偷逃税款被罚2.99亿 2021年8月,上海市税务局公布对艺人郑爽偷漏税案件的查处情况。经税务部门进一步调查,郑爽2019年到2020年间,因拍戏取得片酬收入高达2.99亿元,未申报个人收入6495万元,偷逃税2652.08万元(其中,已追缴税款1341.06万元);
案例三:“朝阳群众”又一“战绩”——吴亦凡涉嫌偷税被查 2021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随后不久,警方公布了关于吴某凡案调查情况。 据调查,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吴某凡多次以出演影视角色为由,隐瞒其真实身份进行商业谈判,签订演出合同并收取报酬。之后,吴某凡以需支付签酬、广告费和宣传费等为由,要求经纪公司或联系的商业合作伙伴为其先垫款。至案发,共有13家公司或个人直接向吴某凡支付相关款项共计约3.1亿元,其中3374万余元已申报纳税,其余款项均未申报。 本案中,由于当事人在立案前主动补缴全部欠税和滞纳金,相关部门依法不予追究责任。但立案后,当事人又逃避追缴税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逃税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