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判刑几百年怎么说?
在美国犯罪,判刑时年、月、日、小时数都会明确写出,不存在实报实销或者是减刑的问题。如果犯罪分子越狱逃跑,在被抓住以后要在原判刑期的基础上重新加上这段时间的刑罚,所以,在美国犯罪逃跑的基本上很少。
比如一个人强奸了小姑娘,然后判3年又540天再加上18个小时以及60分钟,就是这么明确的。当然,也不是一点不能减,那就要靠假释了。假释在美国很普及,罪犯在监牢中表现良好的话,服完刑期的70%至80%就可以假释(也就是释放回社会)。
在假释期间,还要定期到法院报到,如果哪天犯事了,就要被重新抓回监狱并加刑。美国几乎有60%的重犯都是假释期间犯事又被抓的。所以,美国的监狱容量都是按照70%(也就是假释率)的计算的,如果哪天犯人满员了,那就说明重犯假释期间重新犯罪被抓进来了。
在某些美国州,如果犯罪分子被判了5年的刑期,那么犯罪分子只需坐牢2年,其余3年的刑期转为缓期不执行。如果在2年坐牢出来的2年内不在犯罪,那么就不用再执行剩下的刑期。但是如果在这2年内他又犯罪了,那么就要执行全部5年的刑期。
在美国,最短的刑期是一个小时。比如你在高速上超速行驶就要处以一个小时的监禁。有的州规定,如果在警察让你“靠边停车”时没有立即靠边停车的话,你也将会被处以一个小时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