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打仗输过吗?
美国作为二战后的超级大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外军事存在,也是全球唯一拥有两洋海军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实力,让我们不自觉对美国产生一种美军所向披靡的错觉。然而美国在建国以来的200多年时间里,先后参加了111场大大小小的军事战争,但其中有25次却以失败或未达到预期目的而告终,胜率仅仅为77%。那么美国人打了那么多年的仗,到底赢没赢得过战争?
首先我们所说的赢或者输,必须要有个标准和定义。其实战争的胜负一直以来有着明文规定,那就是联合国的202.1条款:战争,国家或政府间为达到某种政治、经济等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行为,亦称武装冲突。符合战争的定义,是国家或政府之间进行的武装冲突,才能称之为战争。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那么美国在战争中没有赢过。
纵观美国200余年的历史,总共爆发了大大小小15次战争,但是其中只有一次是国家之间展开的武装冲突,这便是美墨战争。而美墨战争爆发时墨西哥还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所以在国际地位上还是处以附属地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可以将美墨战争视作两种政权之间的冲突对立,而非国家之间的战争行为。而且美墨战争在爆发之初,墨西哥就处于下风,战败后还被迫割让约2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近全境的1/2),所以美墨战争很难被称为一场胜负对等的战争。
如果把赢的标准界定为国家赢得战争,则美国没有赢过,如果把赢的标准界定为军事行动胜利则美国赢得了无数次!实际上这就是战争法上规定的战争(广义)和武装冲突(狭义)的关系。战争的界定标准是两个主权国家的交战,而武装冲突的界定标准是国家和国家、国家和地区、有组织武装团体和国家、有组织武装团体之间为争夺领土和各种资源,打击恐怖主义等所进行的暴力行为,也就是军事专家们常说的“低烈度战争”、“现代战争转型时期作战”等。
美国作为一个有着强大全球战略扩张野心的新兴工业大国,为建立和巩固自身在世界特别是自身的“后院”拉丁美洲的霸权,建国以来不断对其他国家使用各种军事手段施加压力,甚至使用军事力量直接进行侵略。这种行为无论从法理上还是道义上都是极不正当的。而其对外侵略所爆发的战争也很难在正义与非正义的层面上站在正义的制高点上。
但是由于美国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实力,使得其在对外侵略和使用军事干预行为时,通常都可以获取军事行动上的“胜利”。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在对外的几乎所有军事行动中都获得胜利,却在符合“国家赢得战争”上却一次也没胜利过。
其实美国自参加二战之后,并没有正式发动过一场全面战争,而发动侵略战争又从道德上站不住脚,所以只能以保护海外公民、人道主义干预和反恐名义来进行所谓的“维和”活动,说白了就是利用自己在现代战争中的绝对军事优势到处找人打架,找有军事意义的“靶子”进行“海外练兵”来保持军队的战斗能力、作战经验、武器装备的发展水平。
美国打这种仗,无论怎么打,怎么“未达到既定目的”或“被迫撤离”,美国都能从这种战争中获利,打得起,耗得起,撤的起,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美国“打赢”了其在二战后参加的绝大多数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