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契约的结局?
契约的结局有两种。
第一种结局
第一种结局是契约会到期,到时自动结束。
第二种结局
第二种情况是出现了不可抗的事件或风险,或一方违约,或双方同意结束契约等情形,致使契约无法实现,提前被结束。不管是哪种结局,在结束契约时,都必须对契约期间共同经营的财产、权利和义务进行全面清算,把该了结的事情了结清楚。
由于契约是双方合意自愿所订立的,所以,契约一旦成立,契约双方就要自觉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契约义务,就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约责任有民事、经济、行政和刑事四种方式。不同性质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也不同。以违约的经济责任为例,违约经济责任包括罚金、罚款。合同生效后,一方违反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违约金也是一种常见的违约处罚的形式。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一方支付给对方的金钱,具有惩罚、补偿、具体交易、证据等作用。支付违约金是一种金钱债务,履行违约责任一般无需再加其他履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