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琛去香港?
因为以琛和赵默笙有七年异地恋,而电视剧的时长有限,所以只能删掉一些剧情来使故事更紧凑(比如删减了默笙到美国以后的事情)。根据原著来看,他们异地恋的时候以琛是经常去看她的(开大会的时候从千把人的会场跑出去看她、在法庭上为她脱罪、在酒吧里听到她怀孕的消息冲出去等等)。
我觉得以琛最后能够原谅默笙并和她在一起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七年的等待没有让他的爱冷却,相反,因为他对默笙的爱一直未曾减少,所以他才会在得知她是他的律师之后说“我该怎么惩罚你呢” (原文如下 “你该惩罚的是我自己,七年,应该是我为你守着的七年。”“怎么惩罚呢?”“让我追到你,狠狠爱你一场。”)
以琛去找默笙的时候两人已经分开整整七年——这七年对于以琛来说应该是很煎熬的吧,他很爱默笙,然而他却不能像小时候一样毫无遮拦地找她说爱他,想她,因为他知道那样会伤害到她。 于是在小说中后期我们能看到以琛的无奈和不甘——“可是现在,我已经没有资格再爱你了” “也许我不会再去爱别人了” “我想你,我一直在想你” 以琛去香港之前对默笙说的那句“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爱我一样去爱别人呢?”其实已经是答案了吧。以琛是多么善良,多愁善感而又骄傲自持啊,他宁愿一个人承受思念的痛苦也不愿意打扰到她。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书末那动人的一幕——两年未见的两个人,一见面以琛就紧紧地把默笙抱起,而一向活泼的默笙此时也安静地依偎在他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