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是中国的吗?
看到好多回答,有的说“国际”、有的说“联合国”,但是你们可能都不知道,6月1日是作为儿童节最早出现在我国历史文献上的! 在明清时期,朝廷会专门为皇子们设一个节日——端阳节(现在的端午节),到了民国时期,由于古人很注重“岁时”(二十四节气和传统节日),所以在公历6月13日(农历五月初五)这天还保留了“儿童过节”的传统。 不过,那个时候的儿童可没有现在这么幸福。据清末黄远生所著《儿童问题》一书中描述,那些住在旧时北京城的穷苦孩子们“每日除了上学读书之外,若没有什么毛病,大约上午八点钟就得起身,直要忙碌到六七点钟才得休息。睡眠、游戏的时间实在少得很。”
而到了现代,随着我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于儿童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于是,我们建立了自己的儿童节——“六一”国际儿童节。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所有适龄儿童都可放假一天。 其实,设立“六一”国际儿童节这一概念是由日本提出的。
1949年2月底,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会议讨论世界少年儿童的问题,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1950年3月30日,新中国政府发布命令,规定每年6月1日为儿童节。 有人说,“六一”国际儿童节是我们国家的。这种说法是对新中国成立前历史的误读。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假期中,仅有春节、五一、中秋等少数几个传统佳节由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放假日期;其他大部分法定节假日及法定假期都是根据国际惯例和国内形势确定的。将“六一”国际儿童节看作是与国庆、端午一样属于我国的传统节日有些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