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香港有哪些物业?
1、香港铜锣湾怡和街27号A地下及1楼全层 2013年11月,梅艳芳的胞弟梅启明于网上曝光姐姐的寓所,并声称姐姐生前遗愿是希望将这个价值8500万元的豪宅捐出做慈善,但遭叔母拒绝。直至2016年4月,梅启明才再次在网上披露该消息,称正为房屋寻求捐赠方式,而房管局也透露,这间房子已经由他人申请作公益用途。 根据地产公司资料显示,这套房是一栋私人住宅单位,楼层共3层,实用面积290平方米,售价8500万元,建筑年代为1983年。
2、香港浅水湾华发新村G座G室 2002年港媒曝出,著名艺人谭咏麟为梅艳芳付了1亿元的房屋抵押贷款,而房产正是位于浅水湾的这套别墅。根据媒体报道,当时谭咏麟与梅艳芳关系十分亲密,二人经常结伴出门,被媒体拍到一起去健身房、餐厅等场所。 但关于这套别墅的真正主人,坊间一直有两种版本的说法。一种是此房归梅艳芳所有,是因为她欠下巨款,因此用房子做了抵押;还有一种说法则是这套房子其实是谭咏麟的房产,因为二人在感情出现问题后,为了平分房产,故在产权证上添加了对方的名字。
直到2019年,谭咏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首次澄清,称“当年我还没退休时,曾经帮一个朋友贷款买车,那个车大约值一千多万(港元),利息大约是百分之三点多,当时我收入很高,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到了第二年,对方告知我已经还了大部分款项,剩下的少量还款计划分期兑现,我当时觉得很意外,因为我并不认识那位借款人……” 综合现有资料来看,第一套房产应该是梅艳芳的,第二套房产则应该是谭咏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