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妻的富豪?
其实,香港并没有“一夫多妻”的合法制度,所以那些港剧里什么“三妻四妾”“一房多妻”的情况是虚构的…… 不过呢,根据《香港法例》第176章《婚姻条例》规定,如果丈夫证明妻子有无法忍受的精神疾病或虐待等情形,可向法院申请离婚,而法院若判决准予离婚,亦可同时裁定把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出来。 这样,妻子实际上就失去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财产分割出去后,她甚至可能一无所有。
当然,法律也是有所照顾的—— 如果妻子有证据证明丈夫所申请的财产是自己的个人贡献所得,比如钱是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房子是靠自己奋斗买的,那么这些财产就会被判归妻子所有。 不过呢,这种情况一般只发生在香港富豪原配夫人身上。
比如,香港前首富李嘉诚与前妻庄明月婚后生了三个女儿。离婚后,庄明月带着几个女儿移民加拿大。后来,李首富与第二任妻子周凯旋在一起后,又生了一个儿子;而大女儿李泽明也跟父亲在一起,并生了两个儿子。
随后,李氏把大部分财产都转到了两个前妻所生的孩子名下;自己的儿子则是靠母亲周凯旋从商业中赚得的钱抚养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