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生几个孩子?
我有个朋友,最近正烦着呢 ,老婆刚生完二胎,是个男孩,可他却因为非婚生育第二胎,可能会被处6000港元罚款;倘若再犯,最高可被监禁2年。 而他第一个孩子是11年前出生的,属于超生,当时他们并没有申请计划生育许可。 “不是不想申请,是因为那时候不知道要申请” 朋友说,孩子出生后,他和妻子四处借钱,凑足罚金3.5万元,了结计生部门提出的罚款诉求后,才拿到准生证。 如今,第二个孩子也出生了,全家为孩子的未来担忧。 因为夫妻两人都是独生子女,两个孩子都可以享有“双普”(即独生子女的爸爸妈妈是港澳居民)待遇,但朋友作为内地居民,却可能因违反计划生育法而受到处罚。
我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发现,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入或者获利情况的,可以处以相当收入的罚款至二倍罚款。 对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分别处以三千元的罚款;对其中的城镇居民征收一千元的罚款。
当然,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则不罚款。 我同时也了解到,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深入推进,各地实施全面三孩政策落地,不少省份陆续放开了对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福利的政策限制。 例如,在江苏无锡,自今年7月开始,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享受14项优待措施,包括子女教育、住房、信贷等方面。而在江西上饶,这一时间更早,去年就开始施行。 上饶市发布的《上饶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出,对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从生育之日起,每月发放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其中生育第二个子女每月补助800元,生育第三个子女每月补助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