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让香港普选?
因为香港特选机制的存在,是为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指定有忠诚度和能力的代理人,来完成一些重大任务(比如之前金融风暴时的救市计划)。 而不是说为了选出什么民主代表而设立的。 这个制度的设计本身就是为了保持政府稳定和高效运作的,所以当然不会允许出现可能危害到这两个因素的情况出现。 至于所谓的“民主”,这本来就是一个极其暧昧的概念,所谓“普选”更是玄之又玄——到底应该选择谁,不应该选择谁,如何才算是人民的意志的体现等等问题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如果这个“普选”指的是“三权分立”的话,那么显然香港目前就已经实现了;如果这个“普选”指的是“直选”或者“选举委员会直选”的话,那么大陆也没有实现,但是港府却已经承诺会在2017年实施;如果这个“普选”指的是“一人一票”的话,那更没什么好说的了…… 所以这种种情况表明,“普选”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它并不指向明确的宪政目标 (constitutional goal),因此也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实现。
更何况在现有政治体制下,任何政治变革都离不开利益集团的博弈(无论是否公开),而这又必然影响政治稳定的存在。 简言之,目前的政治框架已经为各方利益诉求提供了相对公平的表达平台,无论是资本家还是中产阶级或是普通市民都能在此框架下进行有序的斗争以便对政府施加影响。
如果现在港府违背了这一游戏规则的话(比如强行通过非法的普选法或立法会议扩大人数等),那么势必会打破现有的平衡,导致政治竞争变得更为激烈甚至极端化。这显然不是政府希望看到的… 最后补充一点,从政治实践的角度来看,所谓的“民主”其实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可能一蹴而就,所谓的“宪政”更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而非一个理想化的蓝图。
在现有政治体制下,我们只能逐渐地、小心翼翼地一步步改进,而不能期待发生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