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狱警是不是警察?
美国的警察分为三个系统,一是联邦警察,二是地方警察,三是校园警察,三大系统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各自为政;有的城市,警察系统更加细化,如纽约警察局(NYPD)和纽约市司法警察。在纽约,共有警察数65,000余名(2014年数据),而整个纽约市的常驻人口840万不到。
在中国,警察被分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监狱(劳教)部门、法院、检察院五大警种,他们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但受同级公安机关领导,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全国共有警察170万人,而中国14亿人口,如此看起来中国的警察和人口的配比率还是偏低了。
中国狱警是2000年颁布《警察法》时明确归为警察体系,从法律上获得了警察的名称但保留了监狱人民警察头衔,而美国联邦、纽约市(州)、县均有监狱,也有专门看管监狱的狱警,但这些看守人员称监狱官员或者监狱雇员,而非警察。
在美国,警察无权监管监狱,监狱官员(雇员)也不能在监狱之外行使执法权;而中国,监狱人民警察除在监狱范围内执行监管警察职权外,依据《警察法》可以在社会范围行使警察职权;警察法颁布之前,监狱人民警察在社会范围行使职权是法律空白,公安部和司法部的工作人员就此问题展开过相当激烈的讨论,有观点认为公安部没有“狱警”这个警种,司法部没有警察,所以监狱人民警察没有警察应有的权利,也有观点认为监狱人民警察不能外行使警察职权。后来,立法部门征求了监狱人民警察的一致意见,依据监狱管理的实际情况在《警察法》明确监狱人民警察具有警察所应有的职权。
简单来说,美国的警察管监狱管不了,中国的狱警不管警察管。
在中国,监狱人民警察和军队一样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取暖降温补贴、医疗健康保障、组织关怀帮扶、父母子女优待”等福利待遇,此外还享受警察特有的人身特殊保护等优待。
在美国,监狱雇员和普通职员一样,属于政府合同工,待遇和福利按合同发放,每年都会有不固定的监狱雇员集体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