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工资高?
经济学中有一个工资水平决定模型:
工资=(劳动生产率*谈判力量*工资制度*就业环境)/(劳动力供给)
在美国,工资谈判的力量是给工会。工会的主要目的就是给自己的成员争取福利,并不惜以罢工威胁资方。在美国历史上就发生过多次轰动全球的罢工,最著名的就是1989年的“人民起义”。当时美国最大的工会组织——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组织联合会,号召美国全体工人休假一天,以表示对高税收和低福利的抗议。估计有5000万到一亿美国人参与了这次“人民起义”罢工活动,导致美国经济几乎停顿。迫于压力当时的老布什政府不得不对原先的预算案做了大幅度的修改。
在美国,工会的地位在不断提高,法律上赋予工会的权力是非常大的。比如《国家劳动关系法》规定,当工人工会的成员达到企业工人总数的50%以上时,国家劳动局就应当强行进行集体谈判。此外,在美国一些州还有专门的“勤劳组织法”,规定工人有权使用本单位和雇主的机器设备进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活动,雇主不能加以限制。如果雇主拒绝执行“勤劳组织法”的规定,就可能受到重罚。在这样的法律保护之下,工人的组织率自然要远远高出中国和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
在高度发达的美国,工人所普遍需要的衣食住行商品以及服务基本被本土企业和劳动力所垄断,工人可以消费的东西绝大部分都需要用挣来的工资在国内再消费,因此本土工人整体上没有出现什么收入过高导致的贫富差距过大问题,也就是说没有整体的通货膨胀压力问题,那么工人整体上就可以要求高工资,而且工人在高工资下的高购买力也可以支撑本土企业的发展,这样就形成工资水平-劳动力成本-产品价格之间的良性循环,可以保持工资的持续高增长,同时又不损害美国制造业的竞争力以及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