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孕成婚结局了吗?
上世纪60年代初期,一对有情人因带孕成婚遭到女方家庭的反对,情人被抛弃后不幸自杀。此后10年,女方从未忘记过情人,而男方的父母一直内疚自责,并在50岁生子后,将孩子送给女方。80岁,两对老人与儿女相聚,这出十年爱情悲剧以大团圆结局,令人感动,也引人深思。
带孕成婚,现在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对上世纪50年代的一代人来说,养孩子是一件非常重大、严肃的事情,未婚先孕既沉重又尴尬。在那个时代,未婚先孕只有三个选项:一是打胎;二是结婚;三是彻底销声匿迹。在封建意识浓厚的大社会环境中--尤其在农村,未婚先孕是大逆不道、贻害终身的。
两位年轻人的爱情遭人非议甚至反对,但为了孩子,他们不顾世俗敢于突破,这种精神是很可贵的。然而,两人婚姻未成,反而造成终身痛苦。此时,女方家庭的反对就变成顺理成章了。
男方父母因自己女儿的离世而终日自责懊悔,将仇恨转移到女方父母身上。这种畸形的仇恨,非但没有在五六十年的岁月中淡化,反而更积怨更深。在造化弄人的情况下,两家人的仇恨在下一代身上延续,并发展到两家人永远无法见面。
这个爱情悲剧的走向之所以变化,关键在男方母亲的悲态心态。这种心态畸变了女方家人对男方原本可以容忍的孩子产生仇恨,并断然拒绝了男方的求婚。
这种爱恨交织的矛盾心理最终造成两大悲剧:男方母亲因自责而抑郁一生,未能享受到人间温暖;女方父母因自责而永远内疚,将痛苦延续了一代又一代。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双方家长的迷信、观念陈旧也是造成本悲剧的原因。女方家盲目地轻信“算命”把前途光辉的青年男女无情地折
霍去病,是西汉名将霍光异母兄。《史记》卷21《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定远侯(苏建)有女为霍去病妾,少有宠,及病且死,举冢上一女。”张守节《正义》:“时去病贵,愿得尚公主,故权借葬于杜陵(霍去病墓旁)。”
杜陵,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5年)起建陵园,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南,是汉武帝的陵墓。霍去病功大于过,但却因爱成恨,英年早决。
爱恨交错,是婚姻悲剧的温床。一旦产生了婚外恋,无论当事人的情感如何,社会道德如何评价,悲剧都将以惊人的速度演变。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爱恨情仇,都会影响到自己对婚姻的选择。其实婚姻就像穿鞋子,只有合脚,才能走远。
不管什么样的鞋,只有脚舒服,才能走得远。同样的道理,其实婚姻也就是一种生活,一个人生活的轨迹,只有适合自己,才能过好日子。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别人只能给你参考,而穿鞋子的却是脚,也只有脚才能感受鞋子的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