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凭什么是首都?
先引用一段本人在其它问题下的答案 首先明确一点,古代中国的主要政治中心除了西安和洛阳以外,基本上都是靠黄河或者淮河中下游的(比如开封、郑州)。这是因为中国早期是宗法分封制国家,周天子分封诸侯国,这些诸侯国一般都是姬姓王畿内的小国,他们的国都自然就在王畿之内了——也就是说当时一个国家通常只有一个都城,这个都城一般就在这个国家的中部区域(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晋国国都迁到临汾附近后,由于晋国疆域扩展到了黄河东侧,为了控住东边的势力范围,又在河边另建了一座新城,这就是晋阳,但这里毕竟是旧都的延伸,可以算作古都)。秦统一天下以后建立了郡县制,统一了法律、货币等,促进了各地经济的交流和发展,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地方官制确立之后,地方的权力扩大了,对中央权力的制约作用也削弱了;而郡县制之下,地方的财政收入也要上交给中央,这使得地方没有能力再像以前那样修筑防御工事(因为城防费要上交),为了应对战乱的需要,各郡县的驻军数量都被大大削弱了,但秦汉之际,战争仍然频繁,所以这些地方的军队人数虽然少,质量却很高。等到汉武帝时期,汉朝与匈双打仗,原来的地方军不行了,于是汉宣帝时期设立了羽林军(皇帝的禁卫军),用来训练贵族子弟,质量非常高,但仍然是地方军的编制。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逐鹿,原先的郡县体系已经无法维系,各地豪强割据自保,为了培养自己的私兵,各地的豪强开始招募流民、编组军队,同时为了控制流民,豪强们开始在城市里修建坞壁,这相当于古代城市的武装警备区,里面屯集着粮草,储备着武器,还训练着军事人员,豪强的私人武装从此诞生并逐渐强大起来。后来曹魏代汉,曹丕认为汉代的郡国制和唐代的州县制存在弊端,认为“古之治世,王者无外”,提倡“以郡国用春秋之典则,唐虞之兆魏”,也就是说地方上的权利应该全部收归中央,为此他大力削夺藩镇势力,打击豪门士族,结果导致“士亡所依,民失其望”引发了社会动荡不安。但曹丕的这些措施并没有彻底解决地方割据的问题。
直到隋唐创立府兵制,把地方部队归中央指挥,同时又用科举制度替代了门阀世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才最终解决了汉末以来的地方割据问题,为盛唐的到来创造了条件。而所谓的“安史之乱”实际上就是节度使权力膨胀,尾大不掉导致的,所谓“藩镇”一词实际上也是指这一时期的节度使所在地区(州府)的军队。至于宋朝,其实是从唐朝末期就开始摸索新的军事制度的,可惜一直不成功,宋真宗时,辽国入侵,边关守将拒绝奉诏,擅自出兵抵抗,结果战败,宋真宗一气之下贬了他的官,可见此时文臣节制武官的军事制度还是不成熟的。一直到南宋初期,川陕京湖等地统属中枢司,直接受宰相领导,各地驻军用枢密院直辖军队代替了唐代的节度使,才最终完成了从五代十国到宋代军事制度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