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几岁到几岁?
1949年12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为庆祝世界5000万儿童的节日,确保儿童享有健康和幸福的成长机会,将每年的6月1日定为国际儿童节。
我国曾于1931年开始规定每年4月4日为儿童节(1931年的儿童节是4月4日),后于1950年至1951年两次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代替原有的“四四儿童节”。1970年起正式确定每年6月1日为儿童节。 需要注意的是,1925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儿童福利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中,确认全世界所有学龄儿童有权享受的“儿童节”,其日期原定为每年的4月4日。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宣布,将每年的4月4日作为法定儿童节,并且规定少年儿童放假一天。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1951年。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命令,规定每年6月1日为儿童节,1953年6月1日起,规定少年儿童放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