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嫖客违法吗?
不合法,但很难取证,所以一般都不会深究。 以前有个同事说过他认识的一个嫖客,因为实在喜欢那小姐,就让她搬过来一起住,结果过了没多久,警察就来敲他的门,问他是否知道某某的住处,他说不知道,然后又问那个小姐是否来过,他说没有(这时候其实已经犯恶心了)……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又收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小姐去法院告了他,因为他没有保护好自己的隐私,让警察找到她并且影响了她的生活。
当然最后当然是和警察勾兑了一下,私了了。 我曾经因为工作原因接触过一些妓女(是的,我虽然讨厌嫖娼,但是我不能阻止他人嫖娼,对吧),发现很多大陆来的年轻女孩,长得挺漂亮的,但是说话都大舌头(可能是因为口音),而且很呆板,一问三不知(不知道自己是被组织安排的,还是真的傻),给的钱很少甚至倒贴钱也都愿意,只是要你的电话和邮箱,说以后可以联系。当时就觉得这生意亏大了。
后来有一次和老板一起谈事情的时候,看到她们跟其他客人聊天(这些小姐除了接客之外,是不允许和任何男士说话的),突然觉得眼前一亮,果然人不可貌相,原来她们真的是在从事这个工作呀! 哎,真是恶心的不行…… 这些卖淫的组织者也是牛气冲天,用法律手段无法制裁他们,警方也不敢深入调查,因为这些涉案的妇女大部分其实都是被拐卖或自愿而来的,为了一个可能连刑事犯罪记录都没有的非法组织头子,把大批涉案人员推上法庭实在不值当;而所谓的“组织”其实也就是几个同村或者邻里相互串个门,共同分享收益而已。
最妙的是,这些犯罪分子竟然还有保护伞——当地一些官员不仅纵容此类犯罪,甚至还以介绍嫖客给小姐作为拉生意的手段之一。 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