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古代多少可待嫁?
韩国古代的“可”指的是未婚女孩,而“待嫁”是成年但未怀孕或未订婚的女孩。 《高丽史•卷三十九•列传第二》:“(王.新罗人)年十七,通国文,善属辞……”又云:“(洪.新罗人)年十四,姿色端丽……”再云:“(金.新罗人)年及笄……容止可观……” 这些史料中的“可”“待嫁”指的都是未结婚的姑娘。 那么,既然已经明确了“可”和“待嫁”的界定,接下来就要看看这两个词在史料中的使用情况了。 《三国史记•忠烈王本纪》记载王昭王即位后做的一件事:“召大学者李奎报等,问曰:‘何谓君臣父子?’对曰:‘君犹天也,臣犹地也;父犹山也,子犹川也。’昭异之。复问曰:‘人何为孝悌?’答曰:‘父母生于子,爱之育之,承欢膝下,奉祀香火,此孝悌也。’昭大悦。”
这段记载中出现了三次“待嫁”,两次“可”。两次“可”指的都是女子,那么很明显,这里的“待嫁”也是指姑娘。 再看一条关于王昭的记载,这条记载中出现了四次“待嫁”,五次“可”。还是看原文: “辛酉岁,诏求贤良,与议政事,制曰:‘前朝廷以儒学废绝,诏天下郡邑皆立学校,选明经魁士,广教授,厚奖学。而海隅僻远,风俗淳厚,人皆朴直,不事华言……今有乡贡进士李齐贤、申叔仁等,博学多闻,德行纯备,堪任宰臣。其同州儒学助教郑遵古,学行俱高,亦可任礼官。’昭遣使赍诏,赍持品级,慰赐二人。” 这一段里出现的“待嫁”和“可”都指女子,没有任何疑义。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条史料里的第一个“待嫁”不是表示未婚少女的意思吗?怎么这里用一个“待”字就把人家说成已婚了呢?!其实这是因为古人认为,无论是否已经订亲或嫁娶,只要没生孩子就都属于未嫁。这跟现在男女结婚以后有没有孩子判断已婚未婚的标准是不同的。所以这句中的“待嫁”依然是指未婚的女子。
以上两条史料中出现的“待嫁”都和“可”对应出现,意思也都相同,都是表示没有定亲的女子。但是有一条史料中的“待嫁”却明显指代模糊,让人难以区分到底是未出嫁的还是已嫁但未婚生的——这条史料就是《高丽史 • 宗室传 • 世祖五世孙》。 该条史料中说:“(世祖五世孙)幼好学,善属文。年十二,封荣阳郡公。英武王在位,朝政不纲,庶事废弛……时荣阳郡公世孙年十六,进见王……王谓曰:‘闻卿学问,有何文乎?’曰:‘有《春秋》诸传。’曰:‘何以辨其断注?’曰:‘有公孙固解。’曰:‘此书有几?’曰:‘三本。’”
这一条中,“待嫁”前后出现四次,“可”前后出现一次。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条史料中的“待嫁”竟然前面没有出现表示未出嫁女子的词汇。因此这个“待嫁”究竟是什么意思就全凭作者个人的理解了。我本人觉得这个词的意思是还没长大成个闺女,所以用现代语言翻译出来应该是“小姑娘”或者“未出嫁的女孩子”。不过如果按这个理解的话,后面“可”的意思就必须改成“可以娶她回家的人”才符合语境。因为整个句子中除了“待嫁”以外所有的词都表示女性。一个“可”字让这个词组变得毫无意义。 所以我个人觉得这段话的语意应该属于古人所说的“词不达意”的情况,意思就是文字已经这样写了,你只能按照字的表面意思去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