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木和火相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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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远古时代,人们并没有“五行”的概念,而是用“五材”来形容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所以,“金、木、水、火、土”实际上就是五种材料——金是一种材料,木是一种材料……所以,“相生”“相克”也主要反映的是这五种材料的循环流动与平衡。 其次,五行中的“行”实际上是行的意思,表示运动或变化。古人发现,当一种物质(五行之一)处于相对其它四种物质相对静止的状态时,它就会燃烧起来;而当这种物质处于完全静止的时候,它就熄灭了,也就是说它不可能自持地燃烧下去。显然,这是很原始的关于化学变化的观念。

五行其实就反映的就是这样一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没有一种东西会独立存在,所有的事物都是相互影响的。 题主提到的“木生火”实际上就是:木材(木)产生了热量(火)。 同理可得:水火既济(火在水下方,已经烧干了水,大功告成啦!) 水土相合(土在上,水在下,土要淹没水了啦!) 金木交战(木在中间,被金打伤了!) 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相生”其实是取火的含义——即通过燃烧产生热值。而现代意义上的“生化反应”则是另外一回事。

“五行相生”还有一个版本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这其实就是指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当然还有“五行相克”: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 其实这个“克”也是带有惩罚意义的词儿。就像动物世界里的弱肉强食原则一样,这里的“克”含有“优胜劣汰”的意思。

总之,“五行”反映了古代先民们对于自然界中万事万物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它们之间是有关系的,但这种关系不是基于现代科学意义的因果关系,而是类似于阴阳那样一种“互为根本,互相转化”的关系。“五行相配”与否是没有绝对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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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代表植物。木的特性就是生长,有疏通、条达、升发、舒畅的性质。木具有生发和条达的特性。火代表热。火的特性就是温热、升腾,有温热、上升的性质。火具具有温热和升腾的特性。木生火,举例说明:木能够燃烧就是火提供的热能。木和火相生,五行木和火相配。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为五行相生。《尚书》中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木曰曲直:《说解》曰:“曲直,木之性也。”又曰:“木之性主于柔和,故其动也,自屈而伸。”《义证》曰:“盖万物皆有此性,故木具生发生发之总性,而又独为之主。其伸也,条而不屈,其性也;其屈也,屈而不挠,其又性也。”《文子·微明》曰:“见龙在田,木之德也。”《淮南子·齐物》注曰:“木,春生为德。”

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指树木的可挠性,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之性。《素问·六节藏象论》“肝”,《灵枢·营卫生会》“肝”,《素问·灵兰秘典论》“肝”,《素问·宣明五气》“肝”,《素问·天元纪大论》“肝”,《素问·五脏别论》“肝”,《素问·五脏生成》“五脏”,《素问·调经论》“寒厥”;《阴阳应象大论篇》“东方”、“肝色”、“肝味”、“肝欲”、“肝虚实”、“肝病”,《金匮真言论篇》“东方”、“肝色”、“肝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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