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的五行属性是什么?
《说文》:「蓮,荷之華也。」 由於荷花的種類極多,所以許多古書中常以荷為蓮,而將蓮與荷花區分來看待(如《莊子・達生篇》、《呂氏春秋・本味篇》);但亦有人把蓮花和荷華混同而言(如《楚辭・七諫》)。因此後世學者便以“實”對應蓮的花,“華”對應蓮的葉梗及花蕾,以別於荷的根葉。
《論語‧衛靈公》:「君子義之則親,不義則絕。」 鄭玄注:「疏曰︰'此言以禮相與為義。'"朱熹集註︰"疏,讀為‘繹’。疏,分別之義。君子之情,合則親,不合則絕。其合與不和,當於義與不義決之而已。" (1658-1736 CE)
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三十一》:"按:《說苑·建本篇》曰:'聖人莫不欲為友,然則善友難得矣。何謂為友?日:君臣以義結,父子以恩結,兄弟以禮結,夫妻愛戀結。善友者,雖有其結,未嘗忘義者也。故人之所以立,非特以群聚。且以義結。故《儀禮》記之,大凡九篇,小總三十八事,又《經解》有曰:'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已矣。君子依乎中庸,遯世無悶,無所不達也。'由此觀之,君子之事交,必當依乎中庸,不離於仁。故曰:‘君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也。孔子之教弟子以『行踐履』,而自云:'吾道一以貫之',皆謂如此而已。")
朱子這句話的出處,是《孟子.公孫丑上》中的「君子義不去心」一句。在《孟子》中,「去」字都作「棄」解。例如「請去之」、「雖使禹復生,亦不能議也」等都是。朱子的解釋頗得孟子本意。至於如何才是真正的「義不去心」呢?孟子又曾對公孫丑說:「其所著書,雖末章句,無不可識,無不可別。"(《孟子‧公孫丑下》)"可識"、"可別",乃是說各章各句都是有含意的。如果「義不去心」而不加思索,則何以識辨得出其中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