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戌五行属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涉及《五行大义》一书中的一个概念——五行生克之理的起源问题以及它的实际内涵。 《五行大义》是隋朝人释慧远所著的一部讨论五行的论著,全书共分“本义”、“体用”、“精微”等十卷四十篇,其中第三卷专门讨论了“五行相生相克之理”的问题。 书中说: “夫五行者,阴阳之气;阴阳和则万物生,及其不和则草木枯也。故云:‘气者,天地之始,五行之原’(见《尚书·洪范)’” “故曰金生水,水土合而流润于金也;木生火,以木生阳,而火性炎上;土生金,土载水而行,盛而纳土於金也。此五行相生之义也。 ” “又曰:‘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同前《洪范》) ‘润下作咸,炎上火作苦,曲直作酸, 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同前《尚氏春秋》及《吕氏春秋》),故知咸酸辛苦甘,五行五味也....故知苦即火也。辛既从革,亦金之类也,故名辛酸为二火。甘既稼穑,土之所含,故名甘为四土。故火在四德之中,其类有二矣。故知金木二位,各兼水火二行,故各有三数焉。 ” 根据这些论述可以看出,汉代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五行相胜”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的基本原则就是,当五行中某一行的特性过于旺盛时就会克制其它四行的特性,使其趋于正常水平,如果五行的某种性质长期不旺,就会被另一种性质过旺的行所制,从而使它恢复正常。比如木的特性太过则会克制土,土被过分克制就不能很好的承载木,从而产生“木壅遏不通”的状况(参见《尚书·洪范》)。所以,当木太强盛的时候就要克制一下它,使它能与土相适应。
根据这一思想,我们可以看出,所谓某一行生另一行的说法其实是假托于《书·洪范》中的“五事”之一的“敬德”二字而形成的,因为五行中任何一行的太过都会造成对其它行的“戕贼”,因此必须用具有“敬德”含义的另一行为克制使之恢复正常。这样,五行之间的相互关系就被说成是一种类似于刑法意义上的罪罚的关系了:某一种性质的过分会招来刑戮之祸,所以要敬德。 如果我们将这种理论中的“五行”看作是人的五种德行的话就可以发现,五行之间的这种关系实质上是人的五种德行之间的相互制约的一种比喻罢了。至于五行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木、火、土、金、水的次序排列问题就更为简单了,它是依据自然界事物的变化来确定的,并无深奥的道理可言,当然也就不是什么“自然之道”了。
古代所谓的五种基本物质实际上只是象征五种不同德性的符号而已,根本没有什么客观存在的事物作为它们的实体。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所以人们可以通过观察事物的发展变化预测吉凶福祸。但这只是一种推测和占卜的方法,并没有什么真正的规律可言。 五行的出现应该是在秦代以后的事,在汉代以前并没有这样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