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怎么注销?
京牌车想扔掉?先看看这个! 最近有粉丝咨询,说自己的车在异地出了交通事故无法移动,需要报废,但是保险理赔必须提供行驶证,而由于当时在异地出事故时没有办理临时牌照,因此原号牌无法使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没收并销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统一销毁,并提交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等相关材料。 由此可知,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相关部门依法没收并销毁的,车辆登记机关应当收回号牌和行驶证;如果没有收缴凭证或报废证明,则车主不能自行处理。
如果因为其他原因,如出国、移居国外等原因申请注销登记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予以注销登记: (六)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进行注销,都需要提交《机动车注册登记表/转入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销售发票、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等。 其中,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新车外检及注册登记时的盖章无效);
(二)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大本)原件和整个登记档案;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全部复印件;
(四)整车质量不合格的车辆应提供《关于该车维修后可继续使用的说明》,并由维修单位负责人签字,维修单位加盖公章。
友情提醒:已报废的车辆不得申请注销登记。 对于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经公安机关认定应当予以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向登记地车管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另外,大家要注意的是,现在交管12123APP上已经可以线上办理车辆注销业务了,无需再跑线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