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全民选举吗?
这个题目有点乱。先说是不是,再解释为什么。 首先说明一点,香港没有所谓的「普选」或者「直选」。但香港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直接选举。 所以这个问题可以理解为——香港有没有民主?或者说香港民主程度高不高? 答案是非常明确而且让人绝望的:没有!很低! 为什么会如此之低,原因也非常明确且让人绝望: 英国留下的遗产里,只有行政长官这一职是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的——由五人中选举一人。这是英殖时期留下的唯一民主遗产。(当然港英时代本身也是非常黑暗的)
香港回归后,这一选举体制被沿用了下来。虽然从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中承诺「尽快」实行立法官僚制,但在1997年回归前这一「尽快」始终没有成为现实。而1997年后,即使经过2003年政改方案,香港的民意代表也始终只有区区5个席位。 而作为香港最重要的两大选举,中央驻港机构人员和立法会议员的竞选资金来自中央政府拨款,参与竞选的候选人名单由参选者自己提出,经中央审核同意后生效。由于不需要考虑选民意愿,这种提名方式使执政党能够确保自身派系人员在任何职位上的稳定。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并非民间自治产生的效果,而是回归后的政治安排所形成的。所以香港民众对于政治参与的失望是可以预见的结果。 从另一个角度看待香港选举问题,可以发现一个令人玩味的细节。在现有的五席立法会当中,有四席是由民选产生,唯一非民选的保守派人士之所以能当选,是因为他代表了军队和警方的意见。有趣的是,即使是在这四大政党中最偏向民意的民主党,其支持者主要也是警队人员。 这似乎意味着在香港,除了「泛民」和少数激进派以外,绝大多数人的选举意愿是取决于他们是否相信所选出来的议员能够代表他们的利益向政府施压。如果认为议员不能起到这类作用的话(比如绝大部分民众对于警队干部选票的影响抱有怀疑态度),民众就不会有投票的兴趣了。而这实际上又与香港回归时「一国两制」中关于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的规定遥相呼应。
因此无论就历史的脉络还是现状的分析来看,“香港有民选议会”这句话是对的,但是“香港有民主”这种说法未免太过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