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属于五行什么及含义?
《礼记·檀弓下》记载,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叔孙豹去世前“命其子毋弑君”;《左传 · 昭公十九年》记晋国人赵鞅和荀寅准备以周天子之命攻打晋定公时,被孔子骂作“二臣贼”。可见在孔子那个时代,身为臣子的儿子谋杀君主是严重违背伦理纲常的忤逆行为——“弑”字含有指责意味。
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郡县制,皇帝之下设立三公九卿,汉武帝设立中朝削弱相权加强皇权后,皇帝与臣子之间虽然仍有尊卑之分,但毕竟已经是“家天下”了,皇帝的面子和尊严还是要维护的。于是“弑”字逐渐不再含贬义而是变成一种中性词——皇帝的儿子杀父亲叫做“弑”、大臣诛灭无道之君称为“弑”,似乎都变成一种历史不可避免的悲剧,而不是一种道德或法律上的恶行。
秦代丞相李斯曾被判死刑,行刑前夕,他的儿子李由为父求情时说了这样一句宽慰的话:“君故自无罪。”(《史记·李斯列传》)这里李由是把父亲被杀比喻成春秋时期的“弑”,说明当时人们已经习惯于把皇帝之子杀父的行为看作是历史的必然悲剧。
西汉文帝即位之初,曾想效仿先王实行“仁政”,让有罪大臣自行了断,以免自己亲手斩杀有罪大臣造成“弑”的做法留下千古臭名。汉文帝说:“朕之为君,岂尔父子所得而欲哉!”(《汉书·文帝纪》)可见这种观念一直持续到汉代。
东汉时,外戚梁冀大权独揽,骄横跋扈,朝廷上下敢怒不敢言。梁冀的同宗梁鹄在汉桓帝时官至尚书令。他因为得罪了宦官,担心被“枭首”(处死以后把脑袋悬挂起来,是一种残酷的肉刑),就投奔梁冀,希望依靠梁家的势力脱祸。然而梁冀觉得梁鹄过去给自己丢脸,这次又连累到自己受辱,因此很不欢迎这个“败家”的儿子。
《后汉书·梁冀传》记载梁鹄到了之后,“冀乃伏弩射之,鹄中箭身亡”,就是被梁冀派人用暗箭射死了。这段记载里的“射”字说明到了东汉末年时“弑”的意思又回到了它本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