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五行指哪五行?
《五行》篇是《黄帝四经·道法》的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五行的生成、属性及其相生相胜关系。 《五行》开篇云“道生法”,即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之意,认为宇宙万物的运行变化都符合五行相生的规律;接着又提出“法行地”的观点,强调只有顺应天地阴阳之理来治理国家才能使社会秩序安定。 “木行春,火行夏,金行之秋,水行之冬……土守四方”这一句话是说五行中任何一个元素都没有固定的方位性(除了中央土),它没有自己独立的方向,而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移动着它的方向。 在四季轮回中,春天木气当令,万物生发,因此木代表生命之源,东方为春季,对应于木;夏天,火气主时,阳气达到最旺,所以夏季属南方,五行属火,秋天金气旺盛,所以西方与秋天相应;冬天,水气当令,阴气最重,因此北方为冬季,五行属水。
在《黄帝内经》里也提到过五行以及四季的关系:肝属木,应春;心属火,应夏;脾属土,应长夏;肺属金,应秋;肾属水,应冬. 这里的说法和《五行》篇基本一致,但并没有提及五行中的“中央土”(这里把中央土归为土的一种范畴了),这是由于当时还没有形成中国独有的“九宫八卦图”(也叫洛书或梅花易数),因此也没有把“中央土”单独列为一种五行。
其实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已经用天干地支记年纪日的方法来计算出每一年所对应的五行,比如公元1984年就是甲子年属金,因为甲是阳干之首,子又是阴支之始,这样阳中之王与阴中之尊相结合就形成了土生金之象(古人以土生金为母德,故把母亲称为“厚德载物”);公元前207年是丁丑年属水,因为丁为火之长生位所以能化浊水为雨露,牛通丑,所以称之为“润下”之体等等诸如此类。